秦川机床东西集团股份公司原党委书记、董事长龙兴元涉嫌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、贪污罪、受贿罪一案,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统辖,由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检察机关在审阅查看申述阶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龙兴元享有的诉讼权力,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辩护人的定见。汉中市人民检察院申述指控:被告人龙兴元在任秦川机床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、秦川机床东西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等职务期间,严峻不负责任,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;使用职务上的便当,不合法占有公共资产,数额特别巨大;使用职务上的便当,不合法收受他人资产,为他人获取利益,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以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、贪污罪、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